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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办法
第1一条 为了加强机构的管理,规范业务,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及其他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设立机构,以及委托人委托机构办理业务,适用本办法。
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从事业务的中介机构。
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。
本办法所称是指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。
原则
业务承揽
1.承办代理记帐业务必须由代理记帐机构统一受理,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,并与委托单位签订“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”。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。2.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,东湖高新代账,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、代理责任、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,洪山代账,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。
企业收到的国外发l票可以入账吗?
【问】接到国外的形式发l票如何入账?是否需要到部门登记备案?
【解答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l票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财l政部令第6号)文件的规定: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l票或者凭证,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,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,经机关审核认可后,代账,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。
因此,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,但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。
注册资金:叁拾万元人民币
联系人:吴会计
固话:13071267328
移动手机:027-85778091
企业地址:湖北 武汉市 江岸区